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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十堰郧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15人公告

发布:2014-08-05 13:35: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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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文件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郧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郧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武汉路30号)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同时填写《郧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50元/人,一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按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其中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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