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卫生局招聘潜江市卫校教师简章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潜江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潜江市卫生学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
一、招聘岗位数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10个。其中护理专业教师岗位4个,政治及相关专业教师岗位2个,临床医学、财会、外语、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等教师岗位各招聘1个。各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户籍不限。
2、热爱卫生教育工作,政治思想良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较好的写作能力;性格开朗、普通话较标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开拓进取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或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年龄在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2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5月27日。
2、报名地点: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原市人事局一楼,建设街78号),联系方式:0728-6235833。
3、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潜江市卫生学校招聘人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登记照3张,并交纳考试报名费150元。
四、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试卷共计100分,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
(1)护理、临床医学、财会、外语、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笔试不指定具体复习资料。
(2)政治及相关专业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和科学发展观、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实际工作经验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计分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确因工作需要,可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资格。
八、公示
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市人社局对公示期满合格人员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
201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办理聘用手续,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组织领导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招聘工作,市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本简章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728-6235833
市 卫 生 学 校:0728-6230061
监督电话:
市 纪 委:0728-6233865
市人社局:0728-6298803
市卫生局:0728-62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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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数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10个。其中护理专业教师岗位4个,政治及相关专业教师岗位2个,临床医学、财会、外语、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等教师岗位各招聘1个。各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户籍不限。
2、热爱卫生教育工作,政治思想良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较好的写作能力;性格开朗、普通话较标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开拓进取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或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年龄在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2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5月27日。
2、报名地点: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原市人事局一楼,建设街78号),联系方式:0728-6235833。
3、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潜江市卫生学校招聘人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登记照3张,并交纳考试报名费150元。
四、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试卷共计100分,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
(1)护理、临床医学、财会、外语、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笔试不指定具体复习资料。
(2)政治及相关专业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和科学发展观、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实际工作经验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计分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确因工作需要,可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资格。
八、公示
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市人社局对公示期满合格人员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
201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办理聘用手续,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组织领导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招聘工作,市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本简章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728-6235833
市 卫 生 学 校:0728-6230061
监督电话:
市 纪 委:0728-6233865
市人社局:0728-6298803
市卫生局:0728-62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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