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规定,现将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9月15日全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武昌校区警官俱乐部(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538号,荣军医院对面。可乘坐529、552、566、581、590、715、723、811路车,在荣军医院站下车)。
二、参加面试考生
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面试工作安排
9月15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为:报考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司法局的考生,报考十堰市竹山县、郧县、张湾区、房县司法局及郧县011、沙洋县034、远安县042合并职位的考生,报考咸宁嘉鱼县司法局的考生,报考恩施巴东县、来凤县、鹤峰县司法局的考生,报考潜江市司法局的考生。
9月15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为:报考襄樊市南漳县、枣阳市、宜城市司法局的考生,报考荆州市松滋市、石首市、洪湖市、监利县司法局的考生,报考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安陆市、大悟县司法局的考生,报考荆门市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司法局的考生,报考鄂州市梁子湖区、鄂城区司法局的考生,报考宜昌市秭归县、夷陵区、兴山县、远安县司法局的考生。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报名登记表》到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武昌校区警官俱乐部门前集合(具体安排详见现场公告),调剂入围参加面试的考生只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考生参加面试集合时间为上午7:15,下午13:00。上午8:20、下午13:5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
4、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家长、籍贯、亲友的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提供个人资料与本人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6、调剂、合并职位的考生,参加面试时间安排以调整后的职位为准。
7、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省司法厅。
省司法厅咨询电话:027-87238541。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司法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