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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察考试

考警察职位需要在笔试中考行测,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我想请问界定是否进入面试的那个分数线是怎么分配这几门的分值的,是直接把3门分数相加还是有个什么比例分配的?


2011-04-01 16:28
湖北省考新消息的回复 湖北省考新消息的回复
你好,以下是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普通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2、遴选选调生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60。
  3、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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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考新消息
湖北省考新消息
2011-04-0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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