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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政审问题?

  我是2010年毕业,参加了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上面要求“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我“档案和组织关系”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但是,户口上大学时就没迁,一直在家里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中心里;
  政审前,我要不要把户口迁到人才交流中心,户口和政审有没有关系?
  


2011-09-20 18:11
湖北省考新消息的回复 湖北省考新消息的回复
你好,以下是公务员及政法干警政审内容: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进一步核查考生的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限招选调生的职位考生需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在乡镇(办事处)工作满2年的证明材料,对限招“四项目”人员的职位考生需提供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材料。
  2、对在职人员的考察,要把德、能、勤、绩、廉和“一票否决”等情况作为重点,广泛听取领导和群众的反映。
  3、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要侧重加强报考资格的审查,并对其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在校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对待业人员的考察,主要通过走访社区、邻居、有关单位,着重了解其学习、生活、工作情况以及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相关内容。
违犯以上内容的将会影响政审或取消录用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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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考新消息
湖北省考新消息
2011-09-21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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