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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红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发布:2023-04-17 12:11: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黄冈红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60名。
 
  02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红安县户籍或为本地常住居民;
 
  3、男性,年龄18-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口吃、重听、色盲、色弱、身残等;身高170cm以上;
 
  6、纪律意识严明,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离职的,在招聘程序中故意隐瞒,取消考试资格;
 
  5、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特殊招聘情形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公安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具有公文写作、警犬驯养、特殊车辆驾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机专业以及具备新媒体中微信、微博、抖音、视频拍摄剪辑编辑工作经历人员。
 
  以上两类人员报名不受性别限制,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03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04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荣誉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具有岗位所需的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的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彩色白底登记照1寸2寸各4张,于4月17日至4月28日工作时间内到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现场填写《红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4月28日下午5点。
 
  公司地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33号(金沙社区大礼堂正对面巷子内向北约20米),联系电话:0713-5389666联系人:陈女士。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考生可自行查阅了解。
 
  3.笔试: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
 
  5.体检: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录用员额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工作由县局指定医院负责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差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6.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纳入考察的人员范围,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本人及近亲属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差额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组织考察。
 
  7.培训和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合格者,进入岗前培训班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县公安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定期对在职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或违反相关规定的,随时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05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缴纳“五险”(单位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等;
 
  3、因公(工)负伤、生病住院等情形下,发放慰问金;
 
  4、工作满1年以上,享受职工带薪休假,并成为局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福利待遇;日常婚假、产假、陪护假等假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二)工资薪金
 
  1.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不具备公务员和警察身份。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人均工资每月3000元(包括“五险”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按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五险”,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2.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加班补助和绩效工资,加班补助按月据实发放;工作未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辞退的,不计发年度绩效工资。
 
  06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时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对于电话无法接通的人员,工作人员会发短信告知,如出现电话不通、短信不回的情况,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请关注“红安公安”微信公众号,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红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3、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4、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报名费由劳务派遣公司收取。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具体缴费金额以医院核定为准)由医院直接收取,体检不合格者不退体检费;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红安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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