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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度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2021-04-26 13:18: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度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面试公告已发布,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21年4月30日(周五)16:3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将《面试确认单》(附件3)发送至招聘邮箱capzh@126.com。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北公考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bs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2021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2021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面试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21年4月30日(周五)16:3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将《面试确认单》(附件3)发送至招聘邮箱capzh@126.com。

  放弃面试者须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4),于2021年4月30日(周五)16:30前传真至0717-6961251。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面试考生须于所申报职位面试前一天下午13:00—16:0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路41号宜昌市峡州夷陵饭店。各职位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2:面试安排。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资料包括:

  1.接收毕业生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年择业期考生);

  (4)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6)成绩单(学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7)就业协议书原件;

  (8)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可重新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的证明材料。

  2.社会招聘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船闸运行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满3年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能够证明从事船闸运行维护、船舶调度、通信维护等枢纽通航管理一线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6)报考船闸修理技能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满5年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能够证明从事修理技能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钳工、电焊工、起重工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机械电气类专业全国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满2年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能够证明从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1年5月15日至5月16日进行(各职位面试具体时间见附件2:面试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面试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宜昌市峡州夷陵饭店五楼候考室。

  五、体检

  1.实际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2.体检人选与聘用计划人数按1:1比例,实行等额体检。

  3.体检合格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为本职位面试结束后的次日。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防疫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提前申领属地健康码,凭属地健康码绿码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进行面试,对属地无健康码系统的,可以凭常住地社区(村)开具的纸质健康证明代替;对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栏目自行查询地区风险等级),须提供本人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面试当天携带原件备查。

  (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无呼吸阀的N95口罩等防疫用品。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因以下情形无法参加面试的,须至少提前5天(2021年5月10日8:00时以前)将无法参加面试的情况说明以及正在进行隔离观察等证明材料发至以下电子邮箱(capzh@126.com)。经上级审批后,视情况另行安排。逾期未提供相关说明和材料,也不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前款所列情形包括:由于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等原因正在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等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签署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若有不实承诺应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五)外地考生需在宜昌入住宾馆的,须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前往宜昌途中,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妥善保存往返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抵达宜昌后,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

  2.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3.请考生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于2021年5月10日16:30时前将变动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我局。如因考生未按要求告知联系方式变动或电话无人接听,致使信息延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4.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拟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有关招聘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政务网站(https://sxth.mot.gov.cn)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7-6962812???0717-6961206?






  文章来源:https://sxth.mot.gov.cn/zfxxgk/fdzdgknr/rsrc/rcgl/202104/t20210425_2221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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