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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黄冈黄梅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76人)

发布:2021-04-02 14:47: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黄冈黄梅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76人)已发布,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进行。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北公考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bs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黄梅县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黄梅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黄梅县教育局(下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黄梅县部分义务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学历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小学语文、数学岗位要求: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小学音乐岗位要求: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音乐教师资格证。

  (3)小学美术岗位要求: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美术教师资格证。

  (4)小学信息技术岗位要求: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

  (5)初中学段岗位要求:

  ①新机制英语教师岗位:以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新机制教师岗位要求为准。

  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7.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非新机制教师岗位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已取得黄梅县辖区内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聘用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黄梅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计划明细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明细表》)和《2021年黄梅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条件表》)。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2021年黄梅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与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同步发布。

  (二)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进行。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缴纳方式与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一致。

  2021年黄梅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报名时只需要填报我县小学或初中某一学科。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计划明细表》。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分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组织部门实施。面试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待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省教育厅反馈2021年黄梅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后,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发布面试资格审查要求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查询报考申请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查询报考申请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均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报名平台进行,与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一致。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笔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计算方法、笔试开考比例与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要求一致,笔试考务工作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组织,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生、特岗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方式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或现场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

  2.面试工作组织。面试工作采取按岗位分组组织的办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县教育局根据面试工作方案形成面试公告,于面试前10天报县人社局核准后实施。面试工作方案包含面试工作原则、面试内容和方法、面试组织和程序、评委选派等面试组织实施环节。

  4.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依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员,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经县教育局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放宽面试入围比例至1:2;少数紧缺学科(限于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等)若因报名人数不足或缺考等因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5.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县人社局指导监管下,相对集中时间段(3天),由县教育局合理安排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因特殊情况入围面试资格人员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现场代审(受委托人带身份证及委托书)。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确定并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年龄计算。按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资格条件表》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6月起算,如非新机制教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时间的界定。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1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资格条件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向县教育局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资格条件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3)。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县教育局同意,可以报考。

  (4)关于教师资格要求。各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要求详见《资格条件表》。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资格条件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已取得黄梅县辖区外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彩照1张。

  (5)《2021年黄梅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届时在面试资格复审公告附件下载)。

  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教育局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短信、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教育局。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县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10天内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予以核减。

  7.面试命题。面试试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异地命制。

  8.面试考官组成、评分及相关要求。面试考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赴异地聘请。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须在同一题本、同一时间段、同一考官组的条件下进行。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及初中信息技术教师等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除外),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的平均分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将现场公布每位考官的打分情况,并由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面试成绩汇总表由本组主评委、面试室工作人员签名确认。

  五、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数比例按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笔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各科成绩均并列的,由县教育局组织加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县教育局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县教育局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如出现并列,则按上述“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县教育局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如出现并列,则按上述“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县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人社局核准后,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报黄冈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县教育局可根据需要予以递补(如出现并列,则按上述“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八、选岗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选岗。实行同一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岗。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与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县教育局可根据需要予以递补(如出现并列,则按上述“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九、审批聘用

  具体岗位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县教育局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为新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通知下达后,由县委编委办理新聘教师入编手续,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按照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及附件《资格条件表》中所列的内容,统一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25586(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梅县教育局

  文章来源:http://nc.hbea.edu.cn/news/View.aspx?sn=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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