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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发布:2021-03-22 19:42: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北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4月10日举行。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受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委托,市人事考试院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必须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营性事业单位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原单位同意报考。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附件1)。

  2.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

  报名窗口于2021年3月26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n/)进行。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选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选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

  (四)报名技术事项指南

  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2.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请考生报名时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此序号是报名、信息修改、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必需的个人信息,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报名时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处理后上传。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0-3604987.

  (五)资格初审

  1.由选聘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六)缴费确认及开考比例

  1.缴费确认:2021年3月29日9:00至4月2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本次笔试考试费用50元/人。

  3.笔试、面试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岗位特殊、人才紧缺和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

  六、考试

  (一)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4月5日9:00至4月10日9:00期间,自行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襄阳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 0710-3628706.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2.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4月10日举行,具体日期和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

  3.笔试课目为一科,详见《岗位表》。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襄阳市人事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xyrsks.cn/)查询考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选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3.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选聘单位。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讲课、说课、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

  2.面试前市人事考试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各选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4.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岗位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总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可优先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程序。若无“优先”条件要求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根据选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选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选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拟聘人员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选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 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

  2. 2021年襄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单位、纪检监督电话表

  襄阳市人事考试院

  2021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xyrsks.cn/xy/002/002002/20210320/79da3aef-0966-4426-9390-add35948d1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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