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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发布:2018-01-2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上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已发布,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公布:
2018年上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
  2.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网上审查。考生必须本人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注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工作将在面试报名环节进行。
  3. 笔试报名时间:1月16日至19日16:00;
  4. 网上审查时间:1月16日至19日16:00;
  5.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22日12:00;
  6. 考试日期: 3月1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湖北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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