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直林业工人考试实施方案
2017年省直林业工人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省直林业工人等级测试人员的要求,为做好全省2017年考试工作,使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考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诚实、严谨”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考试工作有关规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考试工作,坚决杜绝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并采取考试与操作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通过。
二、 组织领导
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侯洪
副组长:徐自警
成员:王玉春 毛俊峰
三、 培训考试安排
1、 考试地点: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 考试时间:9月22日全天
9月22日上午9:30~11:30 理论知识培训
9月22日下午14:00~16:00 理论考试
下午16:10~18:10 技能考核
3、 培训与考试地点
综合楼315室
(1)科目考试
①园林绿化工的各级等级考试在综合楼315;
②营造林工的各级等级考试在综合楼315;
(2)实际操作
①园林绿化工在生态学院实训苗圃;
②营造林工的在林业生态实验室;
4、乘车时间与地点
22号上午9点在雄楚大道335号省林业厅大院内
5、联系人与电话
毛俊峰 13971198449
四、 监考、巡考的要求
1、 监考人员在开考前二十分钟,认真核对本考场试卷科目是否与考试安排表一致;
2、 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必须佩戴工作牌,手机必须调至静音状态,在考场里不准吸烟和谈笑,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3、 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核对考试人数,要求考生按照考号对应做好,将纸张、书本和资料集中放在考场前面,确保考生周围没有影响考试的物品;
4、 提醒考生在考试规定处填写好自己的姓名和考试科目等信息;
5、 考试开始十五分钟以后,不允许迟到考生入场。学生进入考场并接触试卷后,在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准交卷退场。考试结束后,应督促学生按时交卷;
6、 监考人员发现企图作弊的考生,应及时给予警告;
7、 巡考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进出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影响考生答卷;
8、 巡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9、 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每个考场必须巡视一次以上。
10、 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