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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 招聘30名应急处突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17-03-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 招聘30名应急处突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0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 招聘应急处突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东津新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拟面向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派遣到东津新区公安分局,协助开展安全保卫和维稳处突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26名,女性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2名,社会人员2名(有特种车辆驾驶技能)。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18周岁以上;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文身,无色盲,听力良好,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辅警岗位(28名):男性,25周岁以下(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女性,23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0cm以上,户籍不限。
  特种车(消防车)驾驶岗位(2名):男性,持B2以上驾照,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户籍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骗取考试资格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6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0张,填写《退伍士兵报名登记表》或《公安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社会招录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公安分局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地址:襄阳东津新区东津世纪城售楼部旁(市内乘78路、59路公交车可到)。
  (三)资格审查
  区组织人事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体能技能考核测试
  本次考核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组和特种车(消防车)驾驶组考核。参加考核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1、退伍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体能考核测评:体能测评分男女组,内容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1000米(800米)长跑。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聘用。
  2、特种车(消防车)驾驶技能考核测试:由东津新区公安分局组织人员对报考消防车驾驶进行技能测试。测试的内容分别为运兵车、消防车驾驶、体能测试。
  (三)面试
  1、笔试、体能技能考核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40%、体能技能考核测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体能技能考核测试综合成绩相同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政审、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体能技能考核测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高低确定。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的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东津新区公安分局辅警岗位工作。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东津新区财政保障。(具体标准以党工委研究议定为准)
  其它未尽事宜由东津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11171,监督电话:3382366、2957659
  附件:
  1、 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doc
  2、公安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3、 社会招录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东津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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