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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黄石市大冶市人社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11-2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黄石市大冶市人社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报名地点: 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黄石市大冶市人社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司法局、安监局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本次共招聘21名“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职数及有关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要求
1 基层司法所 工作人员 10 大专及以上学历,限男性
2 司法局 工作人员(含法律援助、公证处、社区矫正) 4 大专及以上学历
3
4
5 司法局 财务人员 2 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专业,有会计资格证
6 文秘人员 3 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专业
7 网络管理人员 1 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限男性
8 安监局 计算机 1 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和创新精神;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无不良行为记录;
  5、具备招聘职位需要的身体及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 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
  3、联系电话:0714-3162506。
  4、报名要求:分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会计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无违法犯罪证明,及能够证明户籍是大冶或在大冶长期居住的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职位统计报名人数,职位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视为有效,低于1:3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招聘计划数。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确定为有效职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每个职位统计、排名和公示公告。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报名时未作专业限制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已作专业要求的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2、面试: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并在大冶市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能参加招聘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核复审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分别确定被考核人选1名。考核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其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司法机关和纪律检查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进行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委员会审定。经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要求者,其考试成绩作废。正式拟聘用人员如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程序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管理并进行年度考核。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市财政局核定的大冶市“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保障标准扣除根据规定应办理的社会保险项目后按月发放。
  特此公告。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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