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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2016-05-0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度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已公布,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20日,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人才中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度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度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2016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下属的国有企业。具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核批的具备工程咨询甲级、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单位,是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员及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会员、湖北省咨询协会副主任单位。公司服务范围涉及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工程、市政工程等领域,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的设计咨询、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程设计与评估、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代理、工程后评估等工作。为长江流域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提供了大量技术服务,是长江流域水行政审批、三峡后续工作相关行政审批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岗位 数量(人) 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财务管理 1 财务管理、会计专业 全日制本科 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水工设计 2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硕士阶段要求相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环境工程设计咨询 1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硕士阶段要求相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熟悉与工作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纳入公司企业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
  (二)工资、福利及人事关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20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网、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网、中国水利教育网、长江委信息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七、招聘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20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网和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网、中国水利教育网、长江委信息网等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和下载《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2016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37769488@qq.com。
  (二)资格审查
  于2016年5月24日在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网、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网、中国水利教育网、长江委信息网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报考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足3倍招聘人数时,则此岗位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并通知报考者。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于5月27日8: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长江委人才中心(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院内1号楼)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套。资格审查合格者可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考试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人才中心。
  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笔试、面试考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2、面试
  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如第5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如少于5人,均参加面试。
  面试考官7人,其中设主考官1人。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3、成绩汇总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计入总分权重分别为50%、5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核对象。由公司负责对考核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通过外调或函调等方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经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网、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网、中国水利教育网、长江委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时间:2016年6月
  公示内容:拟聘人员姓名、拟聘用岗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等。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水电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公示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回避
  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其他事项
  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考生自理。
  长江委人才中心考务联系人:郭成立
  联系电话:82828640
  八、监督部门、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部门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综合部,监督电话:027-82926383。
  上级监督部门: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纪委,监督电话:027-28927253、82926429。
  附件:扬子江公司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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