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精神,两个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网格员报考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比照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请网格员考生于2月12日17:00前提供两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xls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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