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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社厅解读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公务员考录变化

发布:2014-07-18 01:02: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专题

 

3月20日,湖北省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省人社厅公务员处主要负责人就今年招录工作主要变化进行解读。

变化一:2200余名职位充实乡镇基层公务员队伍

根据省委干部培养选拔“2111工作计划”,专门拿出2200余名编制和职位,面向省内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国家特岗计划支教生)、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村主职干部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其他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或考核不合格的“四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变化二: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市州级机关招录

去年市州机关要求报考人员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条件在今年放宽。全省市州一级机关,既可以招收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也可以招收近两年从学校毕业的考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

变化三:“一红一绿”实验区面向本地招录

今年,武陵山试验区、大别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以及国贫、省贫县(市)拿出部分职位面向本地和相邻县(市)户籍和生源招录,其中,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县(市)还可明确部分职位面向本地自治的少数民族招录;定向的招录职位原则上不限定专业,考生录用后,应与招录机关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并在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变化四:重新实行网上资格审查

今年恢复考生网上报名后的网上资格审查环节。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变化五:能力席位标准杜绝“萝卜招考”

在公务员考录中,全省各级机关在设置公务员招录职位时,按照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和能力席位标准,进行职位分析,合理设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坚决杜绝设置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限制性条件。

变化六:特定招录对象实行单独命题

今年,在定向从优秀村主职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中,专门单独命制《综合知识》测试笔试题;报考公安警察和森林公安警察的考生,加试《公安基础知识》笔试;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还可增加专业科目考试环节,增强职位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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