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孝感市关于选拔往届选调生进市直单位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孝感市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实施意见》(孝发[2008]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选拔一批往届选调生进市直单位工作。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目前在县(市、区)、市开发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作,或在市直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选调生。
二、选拔单位及人数
选拔单位27家,共选拔往届选调生30名。具体情况见附表一(附后)。
三、选拔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本科学历的,年龄在28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4、在基层工作满2年的选调生(2008年及以前选调);
5、符合选拔单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一。
四、选拔方法步骤
选拔工作从2011年元月上旬正式启动,按以下八个步骤进行:
1、发布通知。将选拔的范围、资格条件、方法步骤通知到各地各单位。
2、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选拔往届选调生进孝感市直单位报名表》(附表二)。
3、组织推荐。单位根据选调生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表现情况,在《选拔往届选调生进孝感市直单位报名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4、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根据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推荐的选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拔考试对象。
5、职位调剂。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和选拔单位人员需求意见,组织参加选拔考试的选调生进行职位调剂。每名选调生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必须要有3名及以上选调生报考。经调剂后,报考人数仍达不到3人的,该职位计划取消。
6、考试考察。考试统一采取面试、撰写文章两种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撰写文章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其中,市法制办另外加试综合法律知识,实行加分制,由市法制办负责组织)。考察工作由各选拔单位负责组织,每个职位将考试成绩第一名的选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第一名有不能录用情形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考察考试成绩第二名的选调生;仍有不能录用情形的,该职位计划取消。
7、研究决定。各选拔单位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提出录用人选初步意见,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正式录用对象。
8、办理手续。市编办负责办理编制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至1月12日(星期三)。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选拔往届选调生进孝感市直单位报名表》,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需报当地组织部审查并盖章,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集中汇总(附表三);在市开发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作的选调生需报工委审查并盖章,由工委集中汇总(附表三);在市直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选调生需报主管部门审查并盖章,由主管部门集中汇总(附表三)。报名汇总表和有关材料都必须于1月12日下午5:00前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3份(16K纸张,贴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1份,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复印件1份。
有关表格可登录孝感组工网下载。
联系电话:2856433。
附件:
中共孝感市委组织部
201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