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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取准考证及笔试公告

发布:2012-06-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领取准考证及笔试事项公告
  一、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7月19日--20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地点: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舞阳大道1巷21号,州政府院内)215办公室。
  1、报名时按规定提供了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交费收据领取。
  2、报名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交费收据和报名要求应当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原件领取。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 9:00至11:00考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下午14:00至16:00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考生须知
  1、考试前十五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考生迟到达三十分钟的,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自带钢笔或中性笔。考试时不得互相借用文具。考试必须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题,并用蓝、黑色字迹作答,用其他颜色字迹或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4、考场内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准携带或使用电子用具。
  5、严禁他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严禁内外串通作弊,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依照相关法规从严处理。
  6、考场内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严禁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字迹模糊或答题纸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8、保持考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在考场内吸烟。
  9、考生交卷后必须离开考场,严禁再次进入考场或在附近逗留。
  10、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停止答卷。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侮辱、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12、本次考试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
  13、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规定处理。
  14、7月30日后查询成绩。网址:
http://www.es12333.com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全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联系人:吴伦文        联系电话:0718—8222869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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