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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省招募115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发布:2012-05-1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省2012年度计划招募选派115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近日,湖北省正式启动201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工作。从即日起,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开始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6月上旬进行双向选择,7月上中旬开展岗前培训和体检,7月底前组织报到,8月份确定选派名单。较之往年,今年“三支一扶”工作启动时间大幅提前。
  2012年,湖北省共计划招募选派115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二年。其中,支农260名、支医250、基层计生80名、扶贫130名、青年事务100名、基层人社330名(今年因我省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暂不选派支教生)。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情况详见《湖北省201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高校毕业生可自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rsks.gov.cn)查询。
  2012年,我省“三支一扶”政策有较大幅度调整,需要提请广大报名人员注意:
  (一)调整服务期限。从2012年起,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从3年调整为2年。
  (二)严格报名条件。为避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时超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年龄限制,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今后在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时,以应届生为主,仅适当放宽至上两届毕业生,原则上不续聘。
  (三)新增办理两项社会保险。从2012年起,在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办理生育、失业保险。
  (四)从严控制借用。今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不得借用。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在本岗位实际服务满一年、经服务所在县级、市级“三支一扶”办核准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同意。未经批准的,借用时间不视为“三支一扶”服务期。
  (五)避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为真正促进更多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后凡已通过各种形式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定向招录公务员(选调生)或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
  省“三支一扶”办提醒大家,对2012年招募选派基本政策有疑问的,可拨打027-12333-2-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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