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 湖北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2012年贵州省罗甸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2-04-0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罗甸县201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充实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力量,实现罗甸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要求,我县计划 201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共500人。为确保引人引智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程序
  本次面向高校招聘地点按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贵州贵阳的先后顺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2012年计划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00名。其中:罗甸县教育系统188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12名,具体职位见《罗甸县201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需具有贵州省以外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对于报考特殊专业或具有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报考罗甸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报考罗甸县教育系统其它教师职位的考生在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条件下且须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职位表)。
  4、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我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2)截止报名开始当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与正式聘用时间均以下文时间为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0)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2012届在读的非毕业人员;
  贵州省内高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工作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 4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光谷资本大厦二楼)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罗甸县2012年面向高校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2、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证明即可)。
  4、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调整开考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如确定调整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确定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并对拟报职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无适合职位改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教师岗位试教)的方式进行
  面试(试教)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试教)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试教)成绩并列的,将再进行下一轮面试(试教),直到分出名次;面试(试教)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试教)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试教)时间:2012年4月8日上午9:00。
  面试(试教)地点: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光谷资本大厦二楼)
  2、其他
  (1)、面试不发放准考证,考生务必于4月8日上午8:00到面试考场集中,不按要求到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在考试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相关有效合法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各招聘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由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在该职位符合体检条件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须报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县公开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八、考 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往届考生考核主要以户籍所在地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应届考生考核主要以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从招聘工作组中抽人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考核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本简章第三条第二款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招聘工作组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除职位表中规定的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档案等相关材料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由招聘工作组提出,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公示人数。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罗甸人力资源网(
http://www.gzldrs.gz.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后报州审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新聘用人员在我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均在罗甸县人力资源网(
http://www.gzldrs.gz.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
  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因我县赴高校公开招聘顺序为:武汉——长沙——成都——贵阳,如在上一招聘点招聘岗位已满,下一招聘点就不再重复招聘,请各位考生予以支持、谅解。
  十四、本次招聘所需专业以我县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十五、本次面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原则上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罗甸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王建木:13638014010
  陈巡林:13885406494
  韦  超:13765493442
  监督电话:0854-7611105(罗甸县监察局)
  附:《罗甸县201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罗甸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hbs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