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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聘任制还须完善

发布:2012-03-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北京市交通部门、科委向人社部门提出,希望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这意味着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试点开始由南向北逐渐推进。面对着公务员“铁饭碗”向“瓷饭碗”的转变,各方反应如何?近些年高烧不退的公务员考试热是否会依旧热度不减?
  北京某大学研究生二年级的朱俞祝认为公务员实行聘任制不会改变他的报考热情。他表示:“就算真要改,那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公务员岗位还是最稳定的。”他的同学梁睿更认为即使担任聘任制的公务员也比进公司、企业强。
  据了解, 2006年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十六章对公务员聘任制作了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此前,深圳、上海等地已试点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其中深圳市从2010年起,新进公务员都实行聘任制。江苏、湖北、河南、四川等地也将在今年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机关签订合同,合同解除后,将不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据广东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推行聘任制以来,虽然身边朋友报考公务员的热情较前两年相对下降,但气氛依然“热烈”。她并不认为广东公考热“降温”是推行聘任制的结果,而是“过了金融危机,工作比前两年好找了”。
  某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的培训师介绍,公务员聘任制目前还只是试点,推行地区有限,不会在短期内使公考热降温。她以江苏为例,江苏今年也将试点推行公务员聘任制,但是从他们学校目前报名情况看,并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
  相关专家认为,公务员聘任制虽然旨在打破公务员“一聘定终身”的性质,但是在细节方面并不完善,比如如何聘用、如何解除合同,如没有一些细化规定,将缺乏具体操作性和退出机制。即使公务员全部实现聘任制,如果享受的一些特殊福利待遇很高,公务员的诱惑力仍然不会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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