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恩施自治州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直接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直接选聘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1]154号)文件精神,为改善州直畜牧兽医系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恩施自治州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州畜牧技术推广站拟从国家一类农业大学直接选聘1名优秀毕业生。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现公告如下:一、选聘单位及岗位
恩施州畜牧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选聘人数:1名。
2、选聘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生必须是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国家一类农业大学动物科学专业应住届优秀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将选聘条件分别在恩施州人社网、州畜牧兽医局网站上发布公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
(三)测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相应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四)考核。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考核由选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对选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并写出考核材料。
(五)体检。根据测试及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任人选。体检合格后,拟聘人选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
(七)公示。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直接选聘资格。
(八)办理备案及聘用。直接选聘工作完成后,将直接选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直接选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直接选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3月28日
联系人:黄东风 向书华
联系电话:0718-8463565 13396199939 1387270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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