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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发布:2012-01-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宜昌市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面试现场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了解到,近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办法要求》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计划要报市人社部门备案,招考时对亲属实行回避制度,录用时要面向社会公开。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办法》明确,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要实行进人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具体程序为:制订招聘方案、核准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不得因人设置特定条件。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短)缺人才及特殊人才,经人社部门同意,可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按照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
  《办法》规定,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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