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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十堰市政法干警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2011-12-0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十堰市2011年政法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考生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十堰市2011年政法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评已全部结束。在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附后),体检合格的入围考察范围。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www.hbgwy.org)现将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1年12月8日上午8:00以前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府路9号,万豪大酒店背后,搭乘K4、K5路到六堰下车)一楼大厅集合。考生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身份证、体检费3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一寸照片1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外的饮料)。
  3、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基层所队民警职位,视力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检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 8652003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十堰市2011年政法体制改革试点招考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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