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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省监狱机关政法干警体检公告

发布:2011-12-0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精神,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将湖北省2011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监狱机关招考招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报考省监狱机关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1年月12日6日。
  (二)考生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现金400元(体检费)、一张彩色登记照(1寸)参加体检,于 12月6日上午7:15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武昌校区操场集合(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538号,荣军医院对面。可乘坐529、552、566、581、590、715、723、811路车,在荣军医院站下车)。考生均须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考生将视为弃权。
  (三)考生体检前2至3天,请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四)体检前1天晚8时至体检前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B超检查。
  (五)体检时请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漏检;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时着应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七)根据监狱系统职位设置和工作岗位实际需要,经商省公务员局,本次招录体检对于视力的检测,按照“考生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27-87238541
  附件:湖北省2011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监狱机关招考招生体检名单
  湖北省司法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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