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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1-10-1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是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隧道、广场、给排水、园林、污水处理、地下管网工程的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为积极引进优秀人才,进一步做强做实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专业优秀人才14名,第一批计划招聘8名。
  一、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综合办技术人员1名,工程技术部技术人员5名,工程协调部技术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3、有进取、创新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综合办技术人员1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8年以上者优先。
  ②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10年以上者优先。
  ③ 具备条件①或②,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或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2、工程技术部技术人员5名:
  (1)道路桥梁专业人员1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 具备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道路或桥梁专业,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8年以上者优先。
  ② 具备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或房建工程管理达10年以上者优先。
  ③ 具备条件①或②,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或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2)土木工程专业人员1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8年以上者优先。
  ②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10年以上者优先。
  ③ 具备条件①或②,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 具备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8年以上者优先。
  ② 具备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10年以上者优先。
  ③ 具备条件①或②,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工程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工程预、决算工作达8年以上者优先。
  ②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工程预、决算工作达10年以上优先。
  ③ 具备条件①或②,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工程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 具备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结构专业,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设计工作达8年以上优先。
  ② 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工程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设计工作达10年以上者优先。
  ③ 具备条件①或②,同时具备一级结构工程师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工程协调部技术人员(2名):
  (1)工程管理人员1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8年以上者优先。
  ②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10年以上优先。
  ③ 具备条件①或②,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2)文秘人员1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或新闻专业,精通公务文书,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至少同时具备两项执业资格),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10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备该条件者可免笔试程序,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其笔试成绩按报考相应岗位笔试人员入围者的平均成绩计取。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服从招聘方岗位调剂方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2日止(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办法:具体办法请登陆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ezld.gov.cn)、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
http://www.ezjsw.gov.cn)查询。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否则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2011年11月12日17:00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及近期3张1寸免冠彩照到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鄂州市文苑路北段莲花小学对面),填写《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招聘雇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真实证明材料,一经查证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办理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11月14日—2011年11月18 日到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打印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到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准考证加盖印章)。
  (二)考试范围、时间和地点
  采取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内容为与各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提问和答辩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三)体检与考核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数与体验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雇员名单在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由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与雇员签订雇员合同,并将雇员名单报鄂州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其经费不列入财政预算。由机构编制部门下达雇员员额通知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凭通知单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通知单缴纳住房公积金。
  相关待遇:对这次招聘的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雇员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另加浮动工资与业绩挂钩。
  五、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由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组织,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鄂州市纪委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时招聘雇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岗位报名: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咨询电话:
  0711-5916767(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0711-5916769(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5、监督电话:
  0711-3830621(鄂州市纪委、监察局)
  0711-3358556(鄂州市人社局)
  0711-5916766(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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