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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如何看待“涨工资”

发布:2011-07-1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热点链接】
  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晚高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了这一消息。
  力争工资年增15%
  杨志明说,要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要继续及时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杨志明表示,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这样,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今年以来,全国已有13个省份进行了最低工资标准适度调整,平均上调的幅度是22.8%。
  管控国企高层薪酬
  对于“十二五”期间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杨志明认为这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目前,人社部正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加大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力度。
  杨志明表示,2009年90%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在百万元以上。人社部将努力使中央企业缺乏规范、自定年薪的状况基本解决,并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试运行。
  实现农民工零欠薪
  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杨志明透露了一张时间表,争取今年有浙江、天津、重庆等10个左右省份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明年实现一半以上的省份基本无拖欠,后年实现全国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中设立了“恶意欠薪罪”,用“犯罪”规范了拖欠工资行为处罚力度。
  当前,农民工欠薪中80%集中在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中尤其是高铁、高速公路,水利、机场等政府项目欠款引发的比例很大。人社部门将重点配合司法部门落实好“欠薪罪”的规定。
  【热点解读】
  刚刚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独立成章,这在五年计划及规划中尚属首次,纲要同时提出了“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每年增长7%以上”的预期指标,增幅高于“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5%。
  对普通劳动者而言,收入主要来自工资。近几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连年下滑,“涨工资”呼声渐强。涨工资,给谁涨、谁给涨、怎么涨?人们在关注。
  ①涨工资,给谁涨——
  重点保障中低收入者,最低工资每年涨13%以上,5年后有望“倍增”
  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国家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十二五”规划纲要让多数劳动者相信“未来几年,工资肯定会增长”。
  不论是国家的规划目标,还是每年公布的统计数据,都采用“平均”的概念。在职工工资总体增长的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及不同工薪劳动者之间,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一部分人群的高工资、快增长往往会拉高“平均数”,从而掩盖另一部分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因此,未来几年,哪部分群体的工资增长步伐会迈得更大,哪部分群体更应该涨工资,更值得关注。
  总体上讲,涨工资应向低收入者倾斜。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及典型调查分析显示,当前工资偏低的职工主要有四类。一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目前,我国制造业平均工资相当于所有行业平均工资的比例不到90%,其中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平均工资更低。二是私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8199元,仅相当于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的55.6%。三是企业一线生产岗位人员工资增长慢、水平低,低工资职工比例较大。此外,基层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乡级公务员的工资也偏低。
  “涨工资,应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通过经济、法律、信息以及行政等多种手段,促使这部分人群工资合理较快增长。”苏海南表示。
  与此同时,国家也要鼓励涨工资向各类用人单位的骨干员工倾斜,向科研人员、技术人员、高技能工人等倾斜,这会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快做大“蛋糕”。即使这部分人群工资本身不低,也要坚持这个方向。
  某些行业则可以少加薪或缓加薪,比如工资水平已经比较高的电信、电力、金融等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业。在这些行业企业,重点在于调整内部分配关系。
  ②涨工资,谁给涨——
  政府不能直接决定多数人的工资,呼吁企业提薪的同时应给小企业减负
  要把工资涨上去,存在一个由谁来“埋单”的问题。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财政可以埋单。对于国有企业,近几年经营状况火红,给职工涨工资不是难题,只要政府倡导,国企通常积极响应,何况目前部分国企最担心的是被指责职工工资过高。对于大企业、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企业,也有给职工涨工资的能力和空间。
  目前,涨工资主要难在竞争性行业里的中小企业。利润微薄、特别在乎劳动力成本的,是这类企业。工资整体水平比较低、最有必要提高工资的,也是这类企业。
  政府可以通过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提高最低工资并加强劳动监察等方式推动企业给职工涨工资,与此同时,也应当防止把职工和企业对立起来,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让企业真的迫于成本高企而无利可图“埋不起单”。对于大量小型微利企业,应采取措施减轻其负担,提高劳资双方分配的财富比例,进而让企业有钱赚、低收入职工工资同时较快涨。比如在政府财政收入增幅连年远高于GDP增幅的时候,或许应当强调税收约束机制或税收扶持政策,放水养鱼,减轻小企业的税负,让小企业有能力腾挪出为员工加薪的空间。尤其是对特定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如纺织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餐饮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低工资行业中大量的微利或困难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造成经营困难的,可经政府部门认定后给予一定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政府还有责任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给更多的中小企业以更好的发展机会,使中小企业焕发生机与活力。
  ③涨工资,怎么涨——
  提低保底,集体协商,加强监察,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工资增长机制主要是指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及其他有关因素变化而相应协调、合理、持续增长的制度化的运行方式。既包括工资总额、平均工资的合理增长,尤其是生产一线职工和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低收入人员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还包括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职工工资实际购买力的提高。
  这其中,政府的职能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提低保底,正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的“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这两条既能够直接拉动低收入员工工资的增长,还能够规范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在供大于求的条件下,一般劳动力价格会被压低,这有一定客观必然性。但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中的工资水平不仅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还要受到劳资双方集体协商的影响。根据“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到2015年底,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集体合同制度的逐步健全将为工资集体协商更好推行奠定基础。今后,政府还将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等促进职工工资平等协商确定机制的形成,使职工敢谈、会谈,企业愿谈,最终谈得拢,促使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资互利双赢。
  三是加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四是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变动情况,相应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合理增长。当然,加工资要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员工素质,进一步做大蛋糕为前提,这样工资增长机制才能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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