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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考农村学校教师有关问题补充规定

发布:2011-06-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执行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结合我市去年和今年外地的做法,对今年我市招考农村学校教师考生报考学科选择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所学专业报考,也可按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学科报考;
  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选报音乐或美术学科;
  三、应届非师范类已取得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核合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已在我市资教服务期满的或正在资教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以下办法选报学科:
  (一)可以按本人学历专业选择报考学科。
  (二)可以按2010年我市招考教师处理相近学科报考的办法选择报考学科:
  语文:属文科专业均可申报;
  数学:属理科专业均可申报;
  英语:取得英语四级或英语学位均可申报;
  政治:历史、汉语言、新闻专业均可申报;
  历史:政治、汉语言、新闻专业均可申报;
  地理:旅游专业可申报;
  物理:软件工程、机械制造专业均可申报;
  化学:生物、环境工程、医学、高分子学科均可申报;
  生物:化学、生态学、医学均可申报;
  信息:计算机、数学、电子商务、教育技术专业均可申报;
  国际经济贸易、工商管理等属文理兼收专业,可申报相关专业。
  (三)可以以考生本人准备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选择报考学科。
  上述人员必须在招聘(录)后一年内,取得所报考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四、考生报名时选择学科与上述办法不一致的,公示后考生本人可以于6月29日前申请调整报考学科。(联系电话:6230465   6235833)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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