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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襄阳市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2011-06-0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现将襄阳市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定于6月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0房间。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62号,市图书馆对面,可乘坐6、8、21、25、29、801、511、512、533、537路车在市图书馆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具体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集中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党群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市直政府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由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县(市区)政府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
  五、有关要求
  1、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职位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套)。
  2、2011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套)。
  3、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还须出具《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及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证明。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审定。
  4、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报考1601001009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能证明英语语言能力的材料;
  凡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  0710—3511681转8270
  市人社局   0710—3605596
  联系人:朱艳云 李勇锋
  附:《襄阳市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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