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选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任何电子产品,手机必须关机,并且人机分离。凡发现随身携带手机者,无论开机与否,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在面试时不得向考官传递本人及家人姓名、籍贯,本人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等任何个人信息,一旦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答题结束后,要向考官报告“答题完毕”。答题完毕后,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每位考生分别评分,并当场公布分数。
四、考生面试结束后,必须按规定线路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回到候考区,不得在考场附近和大楼内逗留或谈论面试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五、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凡不服从安排、擅自行动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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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在面试时不得向考官传递本人及家人姓名、籍贯,本人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等任何个人信息,一旦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答题结束后,要向考官报告“答题完毕”。答题完毕后,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每位考生分别评分,并当场公布分数。
四、考生面试结束后,必须按规定线路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回到候考区,不得在考场附近和大楼内逗留或谈论面试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五、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凡不服从安排、擅自行动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
201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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