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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1-05-1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下属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通过黄石人事人才网(www.hbhsrs.gov.cn)、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黄石劳动保障网(http://58.51.240.46/index.asp)查询《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现场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通过黄石人事人才网(www.hbhsrs.gov.cn)、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下载《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2011年5月16日8:30至5月17日18:00期间到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报名表》申请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劳动保障代理)等相关材料。
  (3)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年度考核情况以及现在上级项目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费用:按照规定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的比例,将对同类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剂,经调剂后仍未达到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拟报考单位、岗位,并写清岗位编号,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开考条件:凡报名合格人员未达到1:3招考比例的岗位,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计划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招考比例的,不予开考。
  1、内容: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公共基础》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知识。
  《专业知识》为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专业知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下午:14:00—16:30 《专业知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后,可于笔试三日后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办理了“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后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一般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面试通知书。若一个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仅为3人,其中2人笔试成绩为零分,经与其他同类专业岗位调剂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仅有1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该专业(岗位)的面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笔试后按规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应聘人员因种种原因不能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方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实际操作或专业测评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五、总成绩计算及查询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予以公布。应聘人员也可以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查)询。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
  若体检或考核发现不合格人员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另行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结束后,将公示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一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成绩失效,按规定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予以解聘。
  八、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政工科。市纪委和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市人力社保局政工科咨询电话:    0714-3800705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14-6516947
  市人事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    0714-6529277
  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714-6510809、6512095
  市纪委举报投诉电话:      0714-6368955
  市人力社保局纪检组举报投诉电话: 0714-3800728
  附:
  1、《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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