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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校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发布:2010-09-0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大学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短期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护理人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中专以上学历,有执业护士证书,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另附上述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各一份)于2010年9月20日前至校医院四楼院办公室报名。

  2.校医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招聘人员名单,报校人事处和后勤保障处备案。

  4.签订聘用合同。

  四、用工形式:本次招聘人员为短期合同工,聘用时间为三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方能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作职责:受聘人员按照湖北大学校医院护理部规定的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在聘任期内,在保证工作排班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享受寒暑假各一周休息。

  六、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初级及以下职称护理人员每月1000元,中级职称护理人员每月1100元。保险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办理。

  卫生津贴:按甲方同岗人员标准发放。

  2、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因婚、丧、病、事假不能工作时,其工资及津贴按有关规定和实际缺勤天数扣减。

  3、根据医院的经济效益状况每半年发放一定的效益津贴。受聘人员不享受学校正式职工其他福利待遇及其他津贴。

  湖北大学校医院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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