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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题 8

发布:2010-07-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三、简答题:41~43 小题,每小题8 分,共24 分。

  41. 简述民法的渊源。

  42. 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法定理由。

  43. 简述民事责任的特征。





  湖北公务员考试专家提供参考答案:

  41. 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1)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2)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3)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为贯彻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就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包括关于贯彻执行法律的意见、适用法律的解答、就某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等,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5)国家政策和习惯。

  42.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修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43.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侵犯民事权利或违反民事义务的情况下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其特征包括:

  (1)民事责任是因违反民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一种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

  (3)民事责任是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

  (4)民事责任的范围与违法行为造成的权利损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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