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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2010-06-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006年人事部令第 6号),经区编委批准,点军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2人,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如下:

  (一)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审核岗位1名。

  (二)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妇科岗位1名。

  (三)乡镇卫生院(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临床医疗岗位3名,公共卫生岗位2名,中医岗位1名,护理岗位2名,检验岗位1名,影像岗位1名。

  二、招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区合管办医疗审核岗位: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男性、一级以上医疗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医师(含执助)执业资格,年龄3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区计生服务站妇科岗位: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女性、35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注册执业科目有妇科、一级以上医疗机构5年以上妇(产)科业务工作经历。如有妇(产)科管理岗位经历者优先。

  (三)乡镇卫生院卫技岗位:具备医学类相应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医疗、护理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影像、检验专业报考相应岗位可放宽到中专学历。临床医 学专业可报考公共卫生、影像和检验岗位。年龄30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医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职称以上可放宽到35周岁以内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点军,服从安排,至少在原聘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有关规定应回避或各级机关辞退后不满五年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6日至7月4日

  2、报名地点:点军区卫生局招考办公室(江南大道161号,点军区政府大楼二楼213室),咨询电话:6671762  13581494889。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各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与加分和实绩考核内容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鄂价费〔2005〕266号)。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4、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监察局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7月5日下午在点军区卫生局招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面试折算成绩之和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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