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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招考20名医疗卫生人员

发布:2010-06-2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经区编委会批准,宜昌市伍家岗区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医疗卫生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经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专业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共20名。

  1、从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考14名。其中公共卫生专业3名,儿科1名,口腔科1名,影像科1名,药剂专业1名,护理5名(助产士1名),行政管理1名,中医专业1名。

  2、招考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名。其中外科2名,影像科1名,康复理疗专业1名,儿科1名,妇产科1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热爱卫生事业。

  2、应、往届大学毕业生须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有效学历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护理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助产士岗位人员,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妇产科室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专业人员,具备公卫执业医师资格,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报考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2日—6月30日下午5:30止,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伍家岗区卫生局二楼局办公室(地址: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05号,联系电话6913919 6913966)。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资历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并填写《伍家岗区2010年招考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对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公示名单,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并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鄂价费[2005]266号,不含体检费)。

  2、招考办法

  ①理论测试(2010年7月上旬)。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理论测试内容为卫生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及相关医学知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地点见准考证。理论测试结果按专业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见公告通知)。理论测试成绩于考试后第二天公布。

  ②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及技能。专业技能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均按百分比计入考试成绩,其中理论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并按岗位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

  ③组织考核。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鉴定并评定成绩。

  五、确定拟录用对象

  招考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向招考领导小组汇报考生情况。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70%+考核成绩×30%。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组织拟录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人员名单

  七、管理与待遇

  考试录用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试用三个月后,考核合格后,优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他录用人员试用三个月后,考核特别优秀的逐步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应往届毕业生录用后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此公告解释权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

  伍家岗区卫生局  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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