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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崇阳卫生局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2010-03-0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崇阳县人事局、卫生局拟组织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30人。其中临床医学7人,中医学2人,护理12人,药剂(药学)2人,检验2人,公共卫生管理1人,针炙推拿1人,财会3人。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剂(药学)、公共卫生管理、针炙推拿、检验等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护理、财会等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财会专业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崇阳籍(非崇阳籍的须在崇阳县卫生系统工作一年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2010年3月5日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崇阳县人事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3、联系电话:0715—3326821

4、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本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填写《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3)提交1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

(4)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依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

四、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上述报考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2、报考人员填报《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考生请于2010年3月8日到崇阳县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5、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6、县人事局、卫生局保留进一步资格审查的权利,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对因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分配而空出的名额,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为总分。录聘工作人员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总分成绩一样,按笔试成绩分数高的录取。

为体现竞争,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时,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名额,减少后的名额至少小于实际报考人数1人(招聘计划人数为1人的专业除外)。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各岗位优先招聘研究生,各岗位报考研究生未超过招聘计划的,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免试,按实际报考研究生人数预留岗位,经体检合格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余下岗位名额按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1、笔试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均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70%。

(1)笔试内容: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10年3月9日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成绩占30%

1、面试人员确定:原则上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当报考人员不足1:2的比例时,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由考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内容,并口述实践操作。

3、面试时间:2010年3月11日9:00开始

4、面试地点: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5、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由评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

六、考试组织

招聘工作由崇阳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事局负责业务指导;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七、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笔试和面试之后的总分成绩,确定招聘岗位所需的拟聘人员,并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单位和岗位由县卫生局按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的具体要求,统一安排,并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研究生、护理专业的本科生原则上聘用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其他人员原则上聘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崇阳县人事局崇阳县卫生局

201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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